即“乙弗”(2页)。
满语音译,即一金斗粮米之意。原指清皇室各内管领下食月米之人,亦泛指内管领下全体满、蒙、汉等族男女。清制:皇家的轻重劳务,概由内务府所设30管领下人供役,以正副管领各30员执掌其事。王公府、公主府、盛京
元代诗人。字师鲁,回回人。自幼读经、礼之学,学业大进、曾举江浙乡贡。泰定三年(1326),任镇江路(治所在丹徒县,今江苏镇江市)儒学教授。顺帝至元(1335—1340)末,任集贤院大学士。工诗,有名。
1679—1765清代青海隆务寺高僧。藏族。出生于青海玉树。康熙二十七年(1688),迎至隆务寺坐床。从额珠喇嘛受戒,入经院勤学。四十二年(1703),往北方朝拜拉摩德庆寺、曲藏寺、佑宁寺,巡回辩论。
金封爵,小国一字王号。海陵王时(1149—1161),辽宗室耶律怀义以降金后久戍西陲有功,进封。皇统元年(1141),已故开国功臣之一完颜娄室追封。
见“昆都力庄兔台吉”(1410页)。
辽代渤海人所建抗辽政权名。约创建于渤海亡后至东丹国南迁辽阳期间(926—928)。所在因史失载,今无定论,今一般认为其后期地域大体在今鸭绿江上游至松花江上游一带。史称其民“本马韩之种”,或说“渤海遗黎
见“不欲鲁罕”(270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莫啻色卜伯克、莫提色布伯克、摩提色布伯克。维吾尔语。职司管理经典,整饬教务,不参与民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回民抗日救国组织。1938年3月18日,冀中十余县“回民抗日救国会”代表及冀中军区回民总队代表,在河北省任邱县举行的冀中区第一次回民代表大会上决议成立。刘文正、马玉槐等13人为执行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