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格
清代新疆通用货币名称。又译天罡。原为白银秤量单位,后引申为银币、银圆。准噶尔统治时,1腾格值银1两,可换普尔50文,后增至100文。阿古柏占据南疆后,铸造“天罡”银币,每枚值银5分。清光绪三年(1877)收复南疆后,又造光绪天罡,通行于南疆。清末,因当地富商多仿铸,银质低劣,后被禁止流通。民间多作为饰物佩带,或作为计算单位衡量财富。
清代新疆通用货币名称。又译天罡。原为白银秤量单位,后引申为银币、银圆。准噶尔统治时,1腾格值银1两,可换普尔50文,后增至100文。阿古柏占据南疆后,铸造“天罡”银币,每枚值银5分。清光绪三年(1877)收复南疆后,又造光绪天罡,通行于南疆。清末,因当地富商多仿铸,银质低劣,后被禁止流通。民间多作为饰物佩带,或作为计算单位衡量财富。
宋代溪峒地区仡佬族的一种住屋。又作羊楼。俗以住屋不着地可以禁鬼,全部构筑皆离地数尺,以巨木排比支撑,用杉叶覆顶,因似羊栅,故名。
见“乌尔衮”(333页)。
旧时四川阿坝北部藏族地区寺院行政机构名。设温布或囊佐(议仓主持者)及管家等职,分管寺院的土地、牲畜、商业资本、高利贷资本等各种财产的收支,以及外事工作,并管辖“塔娃”(下层贫民)。
即“函普”(1560页)。
清代八旗组织的基本单位。汉译佐领或佐。系满语音译,意为“大箭”。原为满族先民从事狩猎和军事行动的一种组织形式。凡行师、出猎,参加者按所属族别或村寨行进,每10人组成一个小集体,是为牛录。每人各出箭1枝
见“柳中”(1575页)。
云南宁蒗永宁部分纳西族的对偶婚制。建立阿注关系的双方,男不娶,女不嫁,各居母家,分属两个家庭,亦无共同经济基础,生产生活均处于各自家庭。男子夜至女家去过偶居生活,次晨回母家。偶居所生子女属女方,由女子
见“赤谷城”(1012页)。
西域古国名。西汉文帝(前180—前157年在位)初年西迁之月氏所建。时月氏迫于匈奴冒顿单于的攻击,自敦煌、祁连间迁至塞种地区(今新疆伊犁河流域一带)。文帝后三年(前161)前后,复遭匈奴老上单于与乌孙
清官署名。见“东布特哈”(5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