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布
我国古代南方民族地区以蕉葛纤维织成之布。亦称蕉葛布。据杨孚《异物志》:“芭蕉,叶大如筵席,其茎如芋,取之为丝,可纺织,女工们为絺绤,今交趾葛也”。岭南各地俱有之。左思《吴都赋》把蕉葛与越升并提,“焦葛越升,弱于罗纨”,可见织工之精,唐代已被列为贡品。
我国古代南方民族地区以蕉葛纤维织成之布。亦称蕉葛布。据杨孚《异物志》:“芭蕉,叶大如筵席,其茎如芋,取之为丝,可纺织,女工们为絺绤,今交趾葛也”。岭南各地俱有之。左思《吴都赋》把蕉葛与越升并提,“焦葛越升,弱于罗纨”,可见织工之精,唐代已被列为贡品。
见“河东长官司”(1509页)。
见“俱战提”(1888页)。
解放前延边朝鲜族地区4种租佃形式(分益制、定租制、并作和打租)之一。亦称“半作”、“耪青”。一般流行于新开发的水田地区。租地者多为朝鲜族最贫苦的农民。主要特点,一是佃农耕种地主土地,在6个月耕种期间,
书编名。见“圣武记”(651页)。
明朝来华病逝的苏禄王国东王墓地。地在山东德州市西北部北营村。永乐十五年(1417)八月初,加里曼丹岛与菲律宾群岛之间苏禄王国东王巴都葛·巴哈剌率弟西王、峒王及眷属340余人来华访问,到达北京,受成祖朱
古水名。今一般认为即今牡丹江(旧说为牡丹江上游之勒福成河,或说鄂穆和罗河,亦说辽宁铁岭县南60里之懿路河)。“奥娄”,一说是靺鞨语,指称忽汗河(今牡丹江在隋唐时的名称)。史记迁居唐营州(今辽宁朝阳市)
见“卜石兔”(19页)。
明代傣族土司名。明永乐十九年(1421),车里军民总管府刀双孟因刀弄屡以兵侵扰,奏请明廷,请别设治所,以抚其众。诏分其地置靖安宣慰使司,升双孟为宣慰使。宣德九年(1434),宣慰使刀霸供以靖安原车里地
见“炒花”(1502页)。
清代青海夏琼寺高僧。藏族。出生于化隆县噶玉沟。7岁从扎巴·罗桑坚赞出家为僧。11岁入夏琼寺经院,从扎巴穹仓受沙弥戒和比丘戒,学习《新论》前之课程。21岁赴西藏,入色拉寺结扎仓学习。在热振大堪布前聆听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