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忒语,“临时”之意。准噶尔统治天山南路时在南疆各城征收的一种赋税。无一定数额。每城或4千、5千腾格(白银1两)不等。据说此税是供准噶尔官员充当差使时的经费。
契丹王朝管理※著帐户的机构。官设“著帐节度使”和“著帐殿中”。下置“承应小底局”,有笔砚、寝殿、佛殿、司藏、司马、鹰坊、汤药、尚饮、盥漱、尚膳、尚衣、裁造等小底,负责各类杂役之事,统领著帐户为皇室服役
见“高昌故城”(1918页)。
见“雀喀扎法里”(2041页)。
?—1658清初将领。满洲正蓝旗人。姓伊尔根觉罗氏。世居穆溪。侍卫齐玛塔子。初与兄阿山屡从征,积功任参领。后金天聪四年(1630),从都统纳穆泰守滦州、永平,纳穆泰弃城走,因其力战明军未受罚。九年(1
见“保住”(1681页)。
鄂伦春语音译,意为冰雪融化的季节,即春天。鄂伦春族旧无历法,在长期狩猎和生活实践中,以物候循环为依据,摸索出一套计算一年四季变化的知识,据之来安排狩猎生产。虽与我国通行农历不完全相同,但适合其狩猎生产
即“普定穿洞旧石器文化遗址”(2294页)。
明代蒙古对人的称呼之一。蒙古语音译,亦译赛音库蒙,汉译为“好人”。意思有多种:①指与“恶人”相对的“好人”。 ②称平民中的上等阶级或富有者。其人身虽隶属于贵族、领主,并向领主交纳贡赋,服兵役、差役(可
见“恩州得里”(187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