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77—1457明代云南西双版纳※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傣族。宣德三年(1428),战败堂弟※刀典自立,任车里军民宣慰使司宣慰使。曾助明军征麓川思氏政权,并将逃至勐泐(景洪)的麓川首领一人
?——384高句骊国第十七世王。故国原王※斯由子。晋咸安元年(371),父在与百济争战中中流矢身亡,以太子继王位。即位后,颁布律令(是为高句骊国正式有律令之始);继续与百济抗争,两次发兵分别侵百济水谷
即“勒布什”(1985页)。
清朝官员。满洲正红旗人。姓瓜尔佳氏。字子乘,号吏隐居士。长秀之子。咸丰六年(1856)进士,官工部郎中。著有《随轺笔记》、《玉林诗草》、《可青诗余》及《鉴初集》。
见“三娘子”(50页)。
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旧婚俗之一。主要流行于阿拉善等地。倘女子未婚而生育,后又不再出嫁,须通过拜火(灶)形式,指烧火棍、蒙古刀、火镰、或鼻烟壶之类物品(必须是现存男子的物品)为丈夫,并束起媳妇发式。自是,
东晋时北羌王。光初八年(325),附前赵刘曜,为安国将军。后赵石勒将石佗自雁门出上郡(治今陕西榆林县东南)击之,俘3000余落。其败退至渭北西部。后得前赵中山王刘岳兵援,岳击杀石佗于河滨。
唐代以前室韦五部之一,亦为唐代诸部之一。北齐时(一说隋代)室韦分为五部,是为其一。可能因其人多地广而得名。《旧唐书》称其“傍望建河(《新唐书》作室建河)居”,其所在学界有四说:一认为在前苏联境内石勒喀
1862—1917近代教育家。字纶三,四川省成都人。回族。清末廪生,曾任黑龙江省木兰、巴彦等县知县。遂寓居齐齐哈尔。在木兰县任内,疏浚河道,兴农事,办学校,深得民心。光绪三十三年(1907)夏,在齐齐
见“慕容皝”(243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