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罗布藏阿旺济克美扎巴”(1427页)。
见“做水鬼”(2072页)。
见“罗桑贝丹意希”(1423页)。
蒙古都儿鲁斤(迭儿列斤)诸部之一。又作火鲁剌思、火鲁剌、豁里剌儿、火罗剌思、火里剌、郭儿剌思。※弘吉剌之别部。据《史集》,相传是产生于“黄金壶”的3兄弟中幼弟之后裔;依《元朝秘史》,为豁里剌儿台蔑儿干
蒙古国将领。又译忒木歹。札剌儿氏。朔鲁罕子。父死,嗣领父军,隶汗子窝阔台,随从征西域,俘康里部首领以献。继从征西夏。窝阔台即位后,以功行省事于河东,领兀鲁兀、忙兀、亦乞烈思、弘吉剌、札剌儿五部军。太宗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莫啻色卜伯克、莫提色布伯克、摩提色布伯克。维吾尔语。职司管理经典,整饬教务,不参与民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多布库尔路协领公署”。因所统居民分布在多布库尔河流域而得名。康熙年间(1662—1722),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在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人的氏族组织及分
即“大瑟瑟”(89页)。
契丹最早的一部法典。契丹开国初,神册六年(921)五月,国主耶律阿保机“诏定法律,正班爵。”(《辽史》卷2)命耶律突吕不撰成此法,开契丹王朝条例法典之先声,成为契丹国基本法典。
即“乌由罕”(33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