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秦后主乞伏暮末年号。428—431年,凡4年。
故枹罕侯邑。汉置,属天水郡。因迁罕幵之羌居此而得名。东汉废。晋太康四年至永嘉末(283—313),慕容吐谷浑自燕历阴山(今内蒙古自治区中部)西驰,创居于此。故治所在今甘肃省天水县南。
西夏文法典。编著者佚名,西夏政府颁行。西夏晚期在原法典基础上修订而成,颁于西夏神宗光定乙亥年(1215)。手写本,残,蝴蝶装,页面20×13厘米左右。存第二、三、四、十二、十六、十七等卷,计159面。
见“蒙额勒多尔部”(2344页)。
清代西藏门隅地区所置宗之一。亦作“提郎”。相当于县。18世纪初设置。宗政府驻德让村,故名。位于西藏山南地区东南部、鲍罗里河支流章朗河(一作“比长河”)谷。※《君民世系起源明灯》载,“德让地方最早的人是
①叶尔羌汗国官名。阿拉伯语qazi音译,意为根据伊斯兰教法进行审判的法官,由伊斯兰教人士专任。 ②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哈滋伯克、哈子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办理一切刑名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
见“仁裕”(315页)。
见“恩克卓里克图汗(1871页)。
清朝政府加强对回民统治的一种制度。乾隆四十六年(1781),苏四十三(撒拉族)领导的撒拉族、回族起义失败后,清政府为加强对回族人民的统治,命地方官吏选择回族士绅到清真寺中任学董,负责处理民事纠纷、宗教
一作赵尕尔。土族第一代赵土司。甘肃岷州(治今甘肃岷县)人。族别待定。元招藏万户。明洪武三年(1370),归附明朝,以功授百户。曾辖有“土舍”、“土民”300余户、男女1000余人。居地在今乐都县胜番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