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吧>历史百科>民族起源>阿底峡

阿底峡

982—1054

吐蕃佛教后弘期进藏之印度高僧。初名达瓦宁波。梵文名迪巴嘎热施咱纳,藏文译作贝玛梅泽益西,意为“吉祥燃灯智”。藏史通称其为“觉卧杰阿府峡”,意为“佛王阿底峡”,简称“觉卧杰”(佛王或尊圣王)。印度萨霍尔王格瓦贝次子。生于萨护罗(今孟加拉国达卡附近)。宋庆历二年(1042,一说三年),被阿里王绛曲约遣使迎入吐蕃弘教,先后到阿里,后藏、拉萨、叶尔巴、桑耶、连巴、纳曲、唐波且、聂塘等地,居吐蕃13年,传教、收徒、著书、行医。所传之大乘学、藏传密典及中观论等,均因其宏扬,而完备于吐蕃。著有《菩提道灯论》、《中观教授论》、《发菩提心论》等,为藏传佛教的重要经典,僧人必读之作。后世黄教创始人宗喀巴代表作《菩提道次第广论》,即脱胎于《菩提道灯论》(又译称《菩提道炬论》)。被誉为西藏噶当派之开派祖师,萨迦、噶举、格鲁诸派亦因其学说而新兴。弟子无数,其中以“三师”(即三顿)、仲敦、杜敦及沽顿(即俄译师)等人最著。所著《八分医方》,对西藏医学北派的形成起着重要作用。曾在山南贡噶县姐德秀地区为民修造水坝,至今为人传颂。为印蕃宗教文化交流作出重大贡献。卒于聂塘寺,其遗骨供奉于该寺。1978年孟加拉国派使节至聂塘寺致祭,后在北京广济寺举行迎送其骨灰隆重仪式,并将骨灰运回该国供奉。

猜你喜欢

  • 并作

    解放前延边朝鲜族地区4种租佃形式(分益制、定租制、并作和打租)之一。亦称“半作”、“耪青”。一般流行于新开发的水田地区。租地者多为朝鲜族最贫苦的农民。主要特点,一是佃农耕种地主土地,在6个月耕种期间,

  • 锄得

    见“锄勃德”(2234页)。

  • 罕答河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四年(1406)十一月,罕答河、扎童等处女真首领40人入朝贡马,明廷以其居地置卫,与撒儿忽卫同时设立。今人考定在前苏联黑龙江口以北看丹河流域,或说在萨尔布湖地区。《满

  • 奶妈田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地区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土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

  • 路松多

    晋代休屠胡(屠各胡)首领。黄石(治今宁夏固原县东南)人。元帝太兴二年(319),聚众数千,起兵于新平(治今陕西彬县)、扶风(治今陕西泾阳县西北),归附于晋王司马保,据草壁(今甘肃灵台县附近),其将分据

  • 沃沮故地

    汉魏时沃沮族所居之地。沃沮族分南沃沮与北沃沮两部分,南沃沮占有朝鲜半岛盖马大山以东,南至今元山以北,北至图们江附近的沿海地;北沃沮分布在图们江北,约有今吉林省和龙、延吉、汪清、珲春等县地。《新唐书·渤

  • 优台

    高句骊国官号。始见于《后汉书》,《三国志》作“优台丞”。南北朝前诸史《高句骊传》皆载,为高句骊国官名序列中的第六等级,位在※“主薄”之下,※“使者”之上。《北史》以后诸史所记十二等级“大官”中,无此官

  • 得沁

    蒙古语音译,又作“得秦”,意为“四十”。蒙古社会以户数为单位的基层组织。据《卫拉特法典》规定,是构成鄂拓克基层组织的民政单位,管理贡赋及婚姻等事务。通常为40户,但也有少者,仅10余户、20余户,多至

  • 草标

    苗族婚俗。青年男女幽会时使用的草制标记。流行于湘西地区。相传为娘纪、娘巴两姐妹向情人传递自己的行迹而始创。具体内容是:青年男女约定幽会地点后,先到者用草作一标记,表示自己的方位。后至者也要作一标记,表

  • 阿细泼

    部分彝族的自称。他称阿细或阿西。“阿细”原为部落首领,勇敢善战,因反抗明朝统治,被俘牺牲,本支遂以其名为部落名。主要分布在云南省弥勒、路南、丘北、罗平、武定、泸西、华宁等县及昆明市。有著名歌舞阿细跳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