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大龙潭新石器晚期文化遗址
壮族地区原始文化遗迹。位于广西隆安县城东南约17公里的大龙潭酒厂南面,西靠小石山,东临右江,南为一片畲地。1965年发现,1978年发掘。遗址为正方形,自西向东倾斜,面积约5000平方米,在厚约6米的文化层中,出土三组六把石铲及一些残铲片和石片。石铲放置的位置很有秩序,几把并排在一起,刃部朝天。只有一把巨型石铲横卧在探沟南头石壁下。皆没有使用过的痕迹。学者推测为刚制作完毕就堆放起来的石铲作坊。为研究壮族先民原始社会的重要考古资料。
壮族地区原始文化遗迹。位于广西隆安县城东南约17公里的大龙潭酒厂南面,西靠小石山,东临右江,南为一片畲地。1965年发现,1978年发掘。遗址为正方形,自西向东倾斜,面积约5000平方米,在厚约6米的文化层中,出土三组六把石铲及一些残铲片和石片。石铲放置的位置很有秩序,几把并排在一起,刃部朝天。只有一把巨型石铲横卧在探沟南头石壁下。皆没有使用过的痕迹。学者推测为刚制作完毕就堆放起来的石铲作坊。为研究壮族先民原始社会的重要考古资料。
清代青海藏族部落分支名。玉树二十五族之一。驻子曲河下游。东接扎武,南界昌都,西抵囊谦,北临拉休。有百户1员,驻囊结载寺;百长2名,属民400余户。耕牧兼有,田多牧少。信奉喇嘛教黄、白二教派。归西宁办事
明、清四川麽人(今纳西族)土司名。清康熙四十九年(1710),土官喇世英帅众归附,清准其请,仍授土千户职。五十一年(1712),颁给印信、号纸,后隶盐源县(治今四川盐源县东北卫城)会盐
质孙,蒙古语音译,又作只孙,义为“颜色”。《元史·舆服志》:“质孙,汉言一色服也。”元代内廷每有朝会、庆典(皇帝即位、上尊号、寿诞、册立皇后与太子等)、宗王来朝或岁时行幸等皆举行大宴,是时预宴者必穿戴
见“并作”(891页)。
书名。清王仁俊撰。1卷。本书辑录史籍记载的西夏书目,分部列出,所收皆存目,原书已佚者。本书收入王氏《辽文萃》中,有光绪三十年(1904)铅印线装本。
土族的史称。明袭元用法。详“青海土人”(1281页)、“土族”(63页)。
书名。一名《云南纪游》。1卷。清陈鼎撰。约成书于康熙三十三年(1694)前后。多记云南山川、草木及古迹,略于人事,凡50余条。其中大理地区资料较详,约占全书之半,系录自《洱海丛谈》。对研究大理白族地区
珞巴族部落名。意为“下面的珞巴”。门巴人称之为“珞纳”,意为“黑珞巴”,藏族称其为“卡珞”。主要分波觉、嘎窝、雅西3个支系。波觉和嘎窝的祖先为两兄弟,来自波密。雅西支系的祖先原住在雅鲁藏布江下游的江波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乾隆三十六年(1771),渥巴锡汗族叔父默们图随汗归清,封札萨克多罗济尔噶朗贝勒,建旗。因驻牧晶河(今新疆精河县),故又称“晶河土尔扈特”。所部1旗,分4佐领,自为1盟,曰乌讷恩素
即“入八分镇国公”(34页)、“入八分辅国公”(3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