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公祠
苗疆古迹。又名吴公祠或吴鹤堂。建于清咸丰(1851—1861)年间。是苗民为纪念苗族教育家※吴鹤自筹资金所建的祠堂。吴鹤为明代辰州镇溪上涝(今吉首境)人。曾在苗疆开办学堂,招收苗族生徒,义务教学。为使苗民受到教育,终身不懈。逝世后葬于鳌鱼峰上。苗族群众于其葬地建祠、树碑以示纪念。
苗疆古迹。又名吴公祠或吴鹤堂。建于清咸丰(1851—1861)年间。是苗民为纪念苗族教育家※吴鹤自筹资金所建的祠堂。吴鹤为明代辰州镇溪上涝(今吉首境)人。曾在苗疆开办学堂,招收苗族生徒,义务教学。为使苗民受到教育,终身不懈。逝世后葬于鳌鱼峰上。苗族群众于其葬地建祠、树碑以示纪念。
见“比丁”(188页)。
1886—1943民国时期云南西双版纳※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傣族。车里军民宣慰使※刀承恩子。民国十六年(1927),父卒,继为宣慰使。与民国政府所派流官柯树勋共管地方政权,区县与土司并存,
达斡尔族古簧管乐器,见“觱篥”(2547页)。
?—1771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赛音诺颜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多罗贝勒恭格喇布坦第四子。雍正元年(1723),袭固山贝子。附伯父额驸策棱旗,驻牧塔密尔。十年(1732),遭准噶尔兵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南部。牧地东界喀尔喀左翼旗,西界敖汉旗,南界土默特旗,北界翁牛特旗。古鲜卑地。唐属营州都督府,后入于奚。辽、金为兴中府北境。明为蒙古喀尔喀部所据,后自该部析出
见“潢河”(2464页)。
原始社会中后期由若干血缘近亲家庭组成的一种社会经济单位。萌芽于母系氏族晚期,普遍存在于父系氏族制阶段。在母系氏族繁荣期,氏族内划分出若干个母系大家庭公社作为生产和生活的单位,实行平均分配,民主管理,生
见“回离保”(781页)。
村名。亦作阿马达拉、安巴达拉、阿马土拉。满语和蒙语音译。意为“驻藏大臣和达赖(代表曾到此地)”,故名。位于西藏门隅地区南端,北纬26°9′、东经92°1′。清咸丰二年(1852,藏历水牛年),西藏地方
1885—1957辛亥革命志士。字青山。湖北谷城县人。回族。青年时,因家贫入新军,驻防陕西,任二标一营左队正目,后升什长。并参加秘密反清组织哥老会。1910年7月,西安光复前,参加在大雁塔召开的同盟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