佤语音译。解放前云南西盟佤族地区对用钱买妻子的称呼。与一般娶妻有区别,订婚、结婚都不用征求女子同意,婚礼也较简单,婚后也不用交付奶母钱,但女方家索取的身价钱比一般聘礼高,并且得在短期内付清。买来的妻子
云南宁蒗永宁部分纳西族的对偶婚制。建立阿注关系的双方,男不娶,女不嫁,各居母家,分属两个家庭,亦无共同经济基础,生产生活均处于各自家庭。男子夜至女家去过偶居生活,次晨回母家。偶居所生子女属女方,由女子
明代藏区部落名。属西宁卫。宣德二年(1427),其族弘济大国师吒思巴儿监藏因随官军征安定功,明廷赐其四品银印及诰命。六年(1431),因其族原住野马川之首领果若儿等率百姓800帐,于永乐间逃往甘州(今
隋宗室女。开皇十七年(597),应突厥和亲之请,文帝将其嫁于东突厥突利可汗染干,染干遂率部南徙度斤旧镇驻牧,为隋守边。不久(599年前),病卒,隋廷复以义成公主和亲染干。有隋一代,少数民族首领连娶两位
见“广平淀”(131页)。
见“撒剌卫”(2493页)。
景颇语音译,即刺猬,表示“不如猪狗”之意。旧时云南景颇族地区对同一支系的同姓通婚之人的辱骂。景颇族实行严格的氏族外婚制,同姓不准通婚,若有违反此规定者,不仅缔婚无效,而且要受到同族人的严酷惩处,男的往
契丹语。契丹族姓氏之一。《契丹国志·族姓原始》称:“契丹部族,本无姓氏,惟各以所居地名呼之。”开国后,皇族以开国皇帝※耶律阿保机出生地著姓,原大贺氏、遥辇氏的契丹人,也以耶律为姓。据《新五代史·契丹传
即“刘承钧”(864页)。
即“大哈”、 “卡日其卡”(54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