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卷。清徐润第(详见《中庸私解》)答,问者署名静生。静生姓张名廷鉴,山西阳曲(今太原市)人。嘉庆六年(1801年)进士。官至内阁中书。是书分前解与续解两部分,前解共二十六段,续解共十九段。提问详细,回
唐长孙讷言撰。长孙讷言为北周仆射长孙俭之后,唐黄门侍郎长孙师之子,曾官德州司户参军。《切韵》问世以后,“时俗共重,以为典规;然苦字少,复阙字义”,所以增订修补《切韵》的作品也就渐渐地多起来。据《广韵序
一卷。《二集》一卷。《新集》一卷。清刘云份选订。刘云份,生平不详,字青夕,淮南人。据书前宗元鼎所写序言,可知此书当刊于野香堂康熙十二年(1673)八月。有刘云份自序文。初集选七十七人,二集选六十八人,
一卷。旧题为宋刘筠撰。《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称:“今考其文,即册府元龟刑法一门之总叙也。”可见,《刑法叙略》并非刘筠之作,而是由官府颁行的刑法的总论。《刑法叙略》曾载入曹溶的《学海类编》中,《四库全书》
七卷。明吴兆璧(约1628年前后在世)撰。吴兆璧,字文焕,一字子谷,号丰麓。江西金溪人。生卒年不详。万历四十三年(1615)、天启元年(1621)两中副榜,卒不第。以廪贡生官连州学正。此集皆所著杂文。
一卷。清章学诚撰。此书是章学诚五十人岁时写成,时值乾隆六十年乙卯(1795年),札记题名“乙卯”,意思是以乙卯年为断限,所记内容均在乙卯年之前。本书体例与作者所著《信摭》一书略同,即以记载经史百家的文
前者六卷,后者十二卷。清陈宏谋(详见《湖南通志》)撰。是书乃宏谋官云南布政使时所刊,取真德秀《大学衍义》四十三卷,辑要为六卷;取邱浚《大学衍义补》一百六十卷,辑要为十二卷,盖为边远之士难购全书者而设。
二卷。元赵友钦撰,明王祎(1322-1373)删定。王祎字子充,浙江义乌人。明初与宋濂同修《元史》,官翰林待制。有《大事记续编》《卮辞》《王忠文公集》等。王氏称《革象新书》芜冗鄙陋,便“为之纂次,削其
一百卷。旧本题为魏崔鸿撰。实际上是明嘉兴屠乔孙、项琳之伪本也。魏崔鸿作《十六国春秋》一百零二卷,见于《魏书·本传》,今考证刘知几《史通·探赜篇》曰:“鸿书之纪纲,都以晋为主。其文皆与古书有所联缀,并考
三十二卷,首一卷,图经一卷,清唐侍陛修,洪亮吉等纂。唐侍陛,江苏甘泉(今江苏江都县)人,荫生,乾隆五十一年(1786)任分守彰卫怀三府地方兼管河北河务水利兵备道。洪亮吉(1746-1809),字君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