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诏令
二十一卷。不著撰者名氏。记载从太祖至嘉靖十八年(1539)的诏令,大概编者即为嘉靖时人。该书诏令、圣旨不分,编次庞杂。据《四库全书》存目有此书有浙江汪启淑家藏本。
二十一卷。不著撰者名氏。记载从太祖至嘉靖十八年(1539)的诏令,大概编者即为嘉靖时人。该书诏令、圣旨不分,编次庞杂。据《四库全书》存目有此书有浙江汪启淑家藏本。
四卷。不著编辑者名氏。万历四十六年(1618),孙幼安(生卒年不详)得其本,加以校正刊行。经后人考证,认为此书为明黄昌龄(生卒年不详)所编,黄昌龄生平事迹不详。此书分为四类,即史略类、训诂类、说家类、
四卷。明朱载堉(见《乐律全书》)撰。是书扫除古法,独出新意。朱载堉认为《史记》称黄钟八寸十分一,约十分为寸。《管子称九九以是生黄钟,约以九分为寸。从汉代京房、刘歆开始以九寸为九十分,以空围相乘得八百一
二卷。曹元忠撰。曹元忠生卒年未详,清末民初学者,江苏吴县举人,官内阁中书,任礼学馆纂修,资政院议员。《礼议》一书根据礼经疏注并参照史传,辨析百家异说。全书共二十五篇,并附律议四首,分为上下卷。卷上自“
①三十卷,首一卷,末一卷。清杨周宪修,赵日逸等纂。杨周宪,字觉山,河北大兴(今北京市大兴县)人,康熙三年(1664)进士,康熙十九年(1680)任新建知县,同年即创刻此志并刊印。全书三十卷,首一卷,末
十卷。明胡翰(1307-1381)撰。胡翰,字仲子,一字仲申,浙江金华人。洪武初,以荐为衢州府(今浙江衢县)教授,后召修《元史》,史成,赐金帛归,其事迹具《明史·文苑传》。是集乃其门人刘刚及浦阳(今浙
一卷。宋王灼(约1162前后在世)撰。王灼,字晦,号颐堂,又号小溪。遂宁(今属四川)人,生卒年不详。此书详细叙述了曲调之源流。全书共分三十五条,前七条为总论,叙述自古初到唐、宋声歌递变之由;次二十八条
三十二卷。清龚鉴撰。龚鉴字明水,浙江仁和(今浙江杭州)人,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此书卷首总论认为:说诗者不得不宗毛诗,宗毛诗不能舍小序。有人说小序是子夏所作,有人说是毛公所作,又有人说是卫宏所作,现在也
二卷。明赵伊(约1545前后在世)撰。赵伊,字子衡,浙江平湖人(生卒年不详)。嘉靖二十年(1592)进士,官广西按察副使。本稿共二卷。为其甥沈懋孝所选,附有刘子伯的评点。其诗时有清新通脱之气,却酝酿未
二卷。清邓嘉缜(1845-1916)著。邓嘉缜号季垂,江宁(今江苏南京)人,曾历官贵州等地。工诗,著有《晴花暖玉词》。据书后跋称:“邓氏四十岁以后始为小词。”本书共收录其自光绪十一年(1885)迄民国
十二卷。清蒋本撰。本字根庵,江苏昆陵郡(今江苏武进县)人。此书序称蒋氏写此书取正不取奇,取精不取多,取大不取巧,以宋儒之理为宗,亦不废汉儒之象,以近人之注较。又附剩义一卷。今存道光十年(1830)信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