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卷。清何西夏撰。本书卷首有序。在注释体例上,分《虞书》、《夏书》、《商书》、《周书》来分别加以解释。对每篇或释大义,或只解释一字一句,均出于己意,没有引用他人之说,但大多解释肤浅,没有什么新意的阐发
二卷。《诗》十卷。清陈济生(生卒年未详)选辑。陈济生字定斋,又字皇士。湖南长沙人。以荫官太仆寺丞。明亡隐居奉母。著述颇丰。是书选明代天启、崇祯两朝理学、节义、名臣、伟儒之诗。首以节义为主,而遭阉祸死者
十卷,明王世贞撰。世贞(1562-1590)字元美,号凤洲、弇州山人,太仓(今属江苏)人。王世贞嘉靖年间考取进士,授刑部主事,因父亲王忬为严嵩所害,持丧归家。隆庆时又出任浙江、山西、湖广、广西地方长官
六卷。明湛若水(见《格物通》)撰。此书是为剖析杨简的心学而作。宋代的儒学至陆九渊始以超悟为宗,诸弟子中以杨简最得其真传。杨简推行陆九渊之说变本加厉,逐至全入于禅。他在所著《慈湖遗书》中认为,心是万物万
二卷。清聂镐敏撰。镐敏字丰阳,号京圃,湖南衡山人,嘉庆进士,官至翰林院编修、兵部职方司郎中。著有《松心居士诗文集》、《赐书堂试帖律赋》、《京圃诗文读经心得》等刊世。此《易理象数合解》意欲以易理与象数兼
十卷。又题《事物纪原集类》。宋高承(生卒年不详)撰。明正统年间南昌简敬刊本,前有简敬作序,云:“作者佚其姓名。”但考据赵希弁《读书附志》云:“《事物纪原》十卷,高承撰,承,开封人。自博弈嬉戏之微,鱼虫
四卷首一卷,清胡书云修,李星根等纂,续道光裴志而作。《乐至县续志》光绪九年(1883)刻本,共四卷首一卷,卷首为序文、凡例、诸图。正文分为:卷一,沿革、疆域、形胜、山川、风俗、物产、城池、公署、铺递、
十六卷。二集八卷。清邹漪撰。该书初稿成于崇祯十五年(1642),刻于甲申年(1644),二集刻于康熙十八年(1679)。此书汇集诸家传记志表,专记天启崇祯两朝人物,以存明季掌故。分品节、行谊、经济、文
二卷。清代王豫(生卒年不详)撰。王豫字应和,号柳村,彤徒(今属江苏西南部)人。诸生,著有《江苏诗征》等书。此书是作者的札记,主要摘录儒家一些修身养性之类的格言,有时附以作者的考证之语。因作者窗外植芭蕉
八卷。清王宏撰(1622-1702)撰。宏撰字文修,一字无异,号山史,陕西华阴人。康熙十八年(1679)尝举为博学鸿词。王宏撰因朱熹说《易》本卜筮之书而作此书,以阐述其义。卷一为原筮、筮仪、蓍数。筮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