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吧>历史百科>四库百科>白沙诗教解

白沙诗教解

十卷。附《诗教外传》五卷。明陈献章(详见《白沙集》)撰,明湛若水(详见《二礼经传测》)注。《白沙诗教解》共一百六十六篇,皆阐发性理之作。《外传》则皆陈献章语录之类,与其诗相互参阅之作。而湛若水据此以类排纂,又各为标目。陈献章作《诗教》,在阐发性理之中发表自己对作诗的看法,于诗家另有别调,可备一格。湛若水则仅尊师之说,以此为风雅正宗。陈献章为明代大家,虽有如此之举,但不全为士人所重。清王士祯《居易录》评云“如欲讲学,何不竟作语录”?盖副朝文人,所见各有不同乃正常之事,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此著今有明天启间刻本传世,分别藏于北京图书馆和美国国会图书馆。《四库全书总目》列为存目,并加以介绍。

猜你喜欢

  • 昭代典则

    二十八卷。明黄光升撰。光升字明举,晋江(今属福建)人。嘉靖进士。历官兵部侍郎。后以右副都御史巡抚四川,改督川、湖、贵州军务,擢刑部尚书。著有《昭代典则》。此书记明太祖起兵至穆宗隆庆六年(1352-15

  • 仙游县志

    ①四十二卷,清卢学俊修,郭彦俊纂。郭彦俊,字一林,邑人,恩贡生。考仙游县志,创修于宋宝祐五年。元至正十一年再修。明弘治三年三修。正德九年四修。嘉靖五年五修。嘉靖十七年六修。其后数十年无修。至郭彦俊则又

  • 焦氏笔乘

    八卷。明焦竑(详见《支谈》条)撰。此书为辑录琐屑考证和零星议论的笔记。焦竑博学多才,因之此书所谈范围甚广。杂论经史艺文,间记琐事。其考证旧闻,多有可采;琐事议论,兼涉名理,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因涉猎

  • 日闻录

    一卷。元末明初李翀(生卒年不详)撰。李翀生平事迹不详。书中记有元顺帝至正甲辰(1364)及至正丙午(1366)年间事,距明朱元璋洪武元年(1368)仅一二年,可知其人已入明。又据书中皆称元为国朝,可知

  • 莱芜县乡土志

    一卷。清何联甲编。何联甲,湖北安仁县人,拔贡出身,光绪三十年(1904)任莱芜县知县。莱芜邑志创修于明嘉靖二十七年(1548)知县陈甘雨,再修于康熙十一年(1673)知县钟国义,自此以后,即未有续者。

  • 周渔璜年谱

    一卷。清陈田(1852-1923)编。陈田字菘山,贵州贵阳人,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进士,官至给事中。谱主周起渭(1665-1714),字渔璜,一字桐野,贵州贵阳人,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进士

  • 侠女奇缘

    见《儿女英雄传》。

  • 离骚经章句义疏

    一卷。清张象津(生卒年不详)撰。张象津,字汉渡,号莪石,另号雪岚,济南人。乾隆四十五年(1780)举人,官济南学正。卷首为张象津自序。先录朱熹小序,再疏《离骚》正文。全诗分为十九节,三大段,第一段止“

  • 刑法叙略

    一卷。旧题为宋刘筠撰。《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称:“今考其文,即册府元龟刑法一门之总叙也。”可见,《刑法叙略》并非刘筠之作,而是由官府颁行的刑法的总论。《刑法叙略》曾载入曹溶的《学海类编》中,《四库全书》

  • 虎荟

    六卷。明陈继儒(详见《邵康节外纪》)撰。是书为专门记载与虎有关各项事宜的书。书后有黄庭凤跋,称陈氏得了疟疾,当时名人王稚登赠送给他虎苑一套而佩戴之,结果疟疾痊愈,于是撰写了《虎荟》一书。书中记载不少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