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证名。又称伤胃。指因酒食太过,胃络受伤所致的吐血。《三因极一病证方论》卷九:“病者因饮食过度,伤胃,或胃虚不能消化,致翻呕吐逆,物与气上冲蹙胃口决裂,所伤吐出,其色鲜红,心腹绞痛,白汗自流,名曰伤胃
【介绍】:隋代官吏。撰有妇科书籍《妆台方》一卷(《宋史·艺文略》作《妆台记》六卷),已佚。
见《东北常用中草药手册》。为珍珠梅之别名,详该条。
见《中国植物图鉴》。为铃兰之别名,详该条。
见《诸病源候论》卷四十三。即恶露不绝。详该条。
见《东北药用植物志》。为胡芦巴之别名,详该条。
见寿世编条。
病证名。见《竹林寺女科秘方》。即初孕大热。详该条。
指阴主形体。《素问·阴阳应象大论》:“阳化气,阴成形。”张景岳注:“阴静而凝,故成形。”
病证名。小儿肺气通于鼻,气为阳。若气受风寒,停滞鼻间,则成鼻塞。治法:用通关膏敷囟,消风散煎服(《证治准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