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中书门下平章政事
官名。唐朝宰相名号,指三省长官之外他官行宰相事者。《唐会要·名称》: 太宗贞观十七年(643)“高士廉除开府仪同三司,仍同中书门下平章政事。”
官名。唐朝宰相名号,指三省长官之外他官行宰相事者。《唐会要·名称》: 太宗贞观十七年(643)“高士廉除开府仪同三司,仍同中书门下平章政事。”
官名,汉置,掌诏狱,王霸的祖父曾任此官。见《后汉书·王霸传》注。
即魏晋南北朝、隋唐时期编制以内的散骑侍郎,系与员外散骑侍郎相对而言。参见“散骑侍郎”。汉代散骑侍郎的别称。《通典·职官四·历代郎官》:“天监三年复置侍郎,视通直郎。”注:“今人或谓前代正员郎即令尚书郎
官名。①清朝内务府会计司之主官。额设二人。掌司事。② 清末学部会计司之主官。额设二人。掌理司务。
官名。即“仪制清吏司员外郎”。
① 官立学校。西汉置于郡国。《汉书·韩延寿传》: “于是令文学校官诸生皮弁执俎豆,为吏民行丧嫁娶礼。”平帝时郡国置学,县、邑、道、侯国之学曰校。东汉仍置于郡。东汉末曹操令郡国兴学,县满五百户则置校官,
官名。唐置,为都护府次官,位都护下。大都护府所置为正四品上,上都护府所置为从四品上。宋朝无职掌,不常置,仅为寄禄阶官,位在太常少卿上。官名。唐代与元代均置,见“都护府”。
官署名。辽朝置为北面官,掌季父房族属之事。
杂任职名。唐于集贤院置书直及写御书人共一百人,募擅长书法者为之,掌缮写经籍及御书。有官者称直院。宋称书直官,置于集贤院、昭文馆及史馆,为流外官。
官署名。辽北面官。掌长宁宫契丹军民之事。置都部署、副部署、判官等职。
①官制用语。即以他官兼代某职,称判某职或判某职事。始于北齐。如以银青光禄大夫判祠部尚书事,仪同开府行参军判集书省事等。唐、五代以高官兼掌低职曰判,如以尚书判三司户部、度支事。宋初,二品官领三品州、三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