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资
见“资(1)”。
见“资(1)”。
官署名。管理皇帝衣食住行等生活事务的宫廷机构。唐高祖武德三年(620)由殿内省改名,设监、少监、丞等官,领尚食、尚药、尚衣、尚舍、尚乘、尚辇六局。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名中御府,咸亨元年(670)复
即“帮办翼尉”。
学官名。①国子学教官,即“国子助教”。②明、清国子监置,分掌率性、修道、诚心、正义、崇志、广业六堂之教学,讲授儒家经典。明洪武十五年 (1382) 改学为监,置十六员,从八品,二十四年定置十五员,永乐
即“东北面行军都统所”。
王名,汉时匈奴有此王号,分左、右,为地方长官,地位仅次于左右贤王。左居东方,右居西方。《汉书·匈奴传上》:“置左右贤王,左右谷蠡,左右大将,左右大都尉,左右大当户,左右骨都侯……自左右贤王以下至当户,
为大厩的副二长官,助令掌大厩之马,属太仆。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参看“大厩令”条。
官名。将军名号。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525)置,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二班。陈沿置,拟七品,比秩六百石。
县自治机关。清末标榜地方自治,于宣统元年(公元1909年)颁布《府厅州县地方自治章程》,各省多设有县议事会。民国初年沿设,而制度略有改变,具有立法机关的性质,相当于县议会。其议决事项如下:一、县岁出,
流外官名。唐于太子仆寺厩牧署置,员额二人,秩流外二品,掌车乘。
见“发运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