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使
参见“钦差大臣”。
参见“钦差大臣”。
唐末、五代诸道使府及州县官带御史台宪官及三省检校官所纳光台钱与光省钱,以此充修缮廨署及杂费开支。参见“光台钱”、“光省钱”。
官名。宋代于开封府设判官二人,分日轮流审判案件;左右军巡院亦设判官二人,分管京城争斗和案件审理。临安府设签书节度判官厅公事、观察判官各一人。金大兴府置总管判官兼本路兵马都总管府事,员额一人,从五品,掌
官署名。明成祖永乐五年(1407)置,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之一,属涿鹿监。设圉长一人,从九品,下分各群,设群长,掌牧养马匹,以备军需。永乐十八年并入太仆寺。
官名。掌执法纠察六尉六队。详“执法刺奸”条。
吏名。宋朝太常寺置,掌供办祭器等事务。吏员名。宋初置于光禄寺,掌膳食供应之事,员额十五人。元丰改制后废。
清朝兵部职方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官场用语。宋朝内外诸军兵、诸班直及军头司人等,以年劳或军功得官,皆称军班,为低级武官出身之一。
官名。西汉置,属少府,为考工室令副职。武帝太初元年 (前104) 改考工丞。官名,西汉置。为考工室令之副,佐令掌职事。详“考工室令”条。
④ 官署名。唐玄宗开元 (713—741)中改“政事堂”置,设于中书省,为宰相议政办公之所,下设吏、枢机、兵、户、刑礼五房分主众务。北宋初沿置,亦称政事堂,与枢密院分掌政务、军事,并称“二府”。题榜仅
官名,三国魏置,掌开荒种稻。《三国志·魏书·邓艾传》:“为都尉学士,以口吃,不得作干佐,为稻田守丛草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