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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教理

唐代吐蕃奴隶社会的教育理论。藏文作“曲松”。“曲”一般专指“佛法”之“”而言,但在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初订吐蕃制度章程时,佛法尚未正式兴起,而“”之意义亦多不知其真谛。故“三教理”中之“曲”字应做一种“教育理论”解较妥。据《德乌佛教史》载,指吐蕃王朝赞普向其贵族臣工进行教育的三种理论和知识,即:赞普的训令、谕旨、称作“噶曲”;音乐吟诵方面的教理,称作“扬曲”;算学或统计方面的教理,谓之“孜曲”。为旨在提高吐蕃臣工或贵族参政素质的一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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