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拉
唐代吐蕃对五种执事者的统称。藏文称“拉阿”。“拉”,原义为“高尚”或“上”,即后来意为“上师”喇嘛的“上”。在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制订社会规范时,此“拉”字应做“首脑”解为妥。据《德乌佛教史》载,“五拉”系指:丈地之王为属民之首脑;平章事为政权之首脑;贡论大臣为权力之首脑;囊论内务官(内相)为财会之首脑;域本(地方官)为管理隘口之首脑。
唐代吐蕃对五种执事者的统称。藏文称“拉阿”。“拉”,原义为“高尚”或“上”,即后来意为“上师”喇嘛的“上”。在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制订社会规范时,此“拉”字应做“首脑”解为妥。据《德乌佛教史》载,“五拉”系指:丈地之王为属民之首脑;平章事为政权之首脑;贡论大臣为权力之首脑;囊论内务官(内相)为财会之首脑;域本(地方官)为管理隘口之首脑。
英军侵藏屠杀藏军事件。曲米森谷位于西藏南部喜马拉雅山第三峰下。光绪三十年(1904),西藏官员赖丁代本率千余名藏军于此驻守以御英侵略军,并坚持西藏地方政府提出的英军必须撤回亚东边境,双方始可谈判的要求
清代数学家。满洲正黄旗人。姓博尔济吉特氏。字凤纶。官广东盐运司。著有《筹算浅说》。
见“熟女真”(2525页)。
明嘉靖年间腊尔山地区苗民起义。腊尔山地处湘、川、黔三省交界地区。嘉靖十九年(1540),该地连遭旱灾,粮食欠收,而土司和卫所官吏苛虐无度,民不聊生,奋起反抗。二十二年(1543),贵州铜仁平头苗首领※
拓跋鲜卑所建北魏铜币名。五铢钱重五铢(汉时二十四铢合一两,十六两合一斤),上有“五铢”二篆字故名。最初铸于汉武帝元狩五年(前118),东汉、蜀汉、晋、南齐、梁、陈、北魏、隋等皆有铸造,重量、形制、大小
1632—1684清初蒙古族书法家。初入卫籍,姓赵,居京师。及长,至崇国寺出家理佛,以西藏高僧兰占巴为师,至五台山学经。曾历游西藏及内外蒙古,后返崇国寺。顺治十六年(1659),清帝诏众僧推选五台山住
?—792唐代嶲州乌蛮勿邓部首领。“大鬼主”苴嵩卒,子苴骠离幼,遂嗣为“大鬼主”。辖地在两林部之北70里,占有今四川大渡河以南至越西、冕宁一带。与两林、丰琶二部合称东蛮三部。隶有邛部六姓、初裹五姓、东
?—1879清朝将领。达斡尔族。姓倭勒氏。御前侍卫※高喀鼐之子。咸丰四年(1854),随军镇压太平天国运动,克临清,加副都统衔。次年,赐号伊勒固尔巴图鲁,授正红旗蒙古都统。八年(1858),驻防天津海
①清代蒙古地区城名。雍正十一年(1733)左右置。以地多杨柳,故名。位于喀尔喀赛音诺颜部中后旗北乌里雅苏台河和齐格尔苏台河间(治今蒙古扎布哈朗特),为定边左副将军及乌里雅苏台参赞大臣驻次之所。乾隆二十
见“拓跋嗣”(135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