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拉
唐代吐蕃对五种执事者的统称。藏文称“拉阿”。“拉”,原义为“高尚”或“上”,即后来意为“上师”喇嘛的“上”。在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制订社会规范时,此“拉”字应做“首脑”解为妥。据《德乌佛教史》载,“五拉”系指:丈地之王为属民之首脑;平章事为政权之首脑;贡论大臣为权力之首脑;囊论内务官(内相)为财会之首脑;域本(地方官)为管理隘口之首脑。
唐代吐蕃对五种执事者的统称。藏文称“拉阿”。“拉”,原义为“高尚”或“上”,即后来意为“上师”喇嘛的“上”。在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制订社会规范时,此“拉”字应做“首脑”解为妥。据《德乌佛教史》载,“五拉”系指:丈地之王为属民之首脑;平章事为政权之首脑;贡论大臣为权力之首脑;囊论内务官(内相)为财会之首脑;域本(地方官)为管理隘口之首脑。
清代四川孔撒女士司。藏族。已故孔撒土司俄朱彭错之女。光绪二十七年(1901),父卒,废其母,招德格头人之子入赘,生二子。后逐其夫,假以长子俄朱宜美多吉名为土司,实自掌土司权,复乘麻书土司死,幽禁麻书土
即“石皇玺”(452页)。
见“撒尼泼”(2492页)。
1761—1837清代思想家、教育家。字诚方,号平泉。河南禹州人。回族。明大臣马文升后裔。曾任封邱县、巩县教谕。其学说师承陆象山、王阳明,又颇有黄老之风。主张政治要向权略智数方面发展,处世要注意祸福、
契丹语官名。《辽史·国语解》称:“敌烈麻都,掌礼官。”契丹王朝置有敌烈麻都司,负责宫廷礼仪,属北面朝官。下设敌烈麻都、总知朝廷礼仪、总礼仪事等官职。凡宫廷举行大礼,如※祭山仪、※瑟瑟仪、拜陵仪、腊仪等
回族族谱名。又名《蒲寿庚家谱》。福建德化县蒲氏后裔蒲振宗藏抄本。据考,成书于清康熙年间(1662—1722)。宣纸楷书,分4部分:(一)蒲氏家言; (二)蒲氏族谱凡例; (三)谱;(四)谱系表。记宋代
中国北方敕勒、蒙古、达斡尔等族的传统交通工具。亦称车、辘轳车、罗罗车、牛牛车、大毂轮车、达斡尔车、哈尔沁车、哈马特力格等。起源于北方草原
见“乙失钵”(4页)。
书名。一般认为此书即《拔协》一书之别称。旧译《桑耶大王柱记》,因该书自桑耶寺殿内太柱下发掘出而得名。参见“拔协”(1362页)。
藏传佛教寺院。在青海化隆县小积石山中。寺周石壁高耸,佛殿建于峭壁之中,或于悬崖下,或依天然岩洞,别具一格。据载,公元9世纪中叶,吐蕃赞普达磨灭佛,于曲卧山修行之藏饶赛、肴格迥、玛释迦牟尼3人逃至青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