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拉
唐代吐蕃对五种执事者的统称。藏文称“拉阿”。“拉”,原义为“高尚”或“上”,即后来意为“上师”喇嘛的“上”。在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制订社会规范时,此“拉”字应做“首脑”解为妥。据《德乌佛教史》载,“五拉”系指:丈地之王为属民之首脑;平章事为政权之首脑;贡论大臣为权力之首脑;囊论内务官(内相)为财会之首脑;域本(地方官)为管理隘口之首脑。
唐代吐蕃对五种执事者的统称。藏文称“拉阿”。“拉”,原义为“高尚”或“上”,即后来意为“上师”喇嘛的“上”。在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制订社会规范时,此“拉”字应做“首脑”解为妥。据《德乌佛教史》载,“五拉”系指:丈地之王为属民之首脑;平章事为政权之首脑;贡论大臣为权力之首脑;囊论内务官(内相)为财会之首脑;域本(地方官)为管理隘口之首脑。
见“牛头税”(357页)。
元代诗人。字允中。回回人。著名诗人丁鹤年胞兄。先世为西域巨商,因助蒙古军西征有功,遂徙居京城大都(今北京)。后随父任武昌达鲁花赤,遂定居武昌。擅于诗,与胞兄吉谟雅丁有异曲同工之妙,时人赞称“二君之诗为
碑铭。清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边将军兆惠撰。记述作者自乾隆二十三年(1758)起,奉命率师征讨大小和卓木经过。于喀喇乌苏之战记叙尤详。是研究平定布拉尼敦、霍集占叛乱的第一手资料。碑原立于叶尔羌(今
契丹与后晋的一次著名战役。后晋高祖石敬瑭时,对契丹割地纳贡、称子称臣,契丹助敬瑭灭后唐称帝,两国关系极密。辽太宗会同五年(942)六月,石敬瑭卒,其子石重贵即位,在众臣怂恿下,对契丹“称孙不称臣”,态
古地名。因城近回跋江(今辉发河)而得名。为渤海诸城之一,属长岭府,故址在今吉林省辉南县朝阳镇东北辉发城屯。天显元年(926)辽灭渤海后,已降府州不久复叛,辽将康默记等在破渤海鸭渌府援军后,进破回跋城即
1700—1737清代青海广惠寺高僧。藏族。生于夏琼寺附近之春察刚阿地方热姓家。六七岁于夏琼寺学习藏文和诵读,由堪布授居士戒。康熙四十六年(1707),被确认为前世活佛转世灵童。次年,坐床。从曲藏丹巴
元封爵。一说将其列为诸王最高等级封号之一,授兽纽金印。顺帝至元二年(1336),成吉思汗叔答里台斡赤斤后裔买奴由宣靖王进封。
见“奥石河千户所”(2255页)。
见“合不频尼”(835页)。
?—1648清初将领。满洲正白旗人。纳喇氏。世居叶赫。贝勒※金台石同族。努尔哈赤创业初,率众归附,尚公主为额驸,编所属人户任佐领。天命四年(1619),灭叶赫部,受命收领族属。十年,授参领、升副都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