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如部落
藏族部落名。位于西藏班戈县境内,北越扎加藏布河,南近巴木错湖,东北临安多县,呈南北长、东西窄之长条形,水草丰茂。最初居民仅数户,后纳木错湖畔牧民陆续迁入,遂形成一大部落,定名“朗如”,意为“来自纳木错朝湖畔之部落”,辖13个措哇(牧民牧放之组织单位),统由甲本管辖。噶厦政府在江龙置朗如宗,并将其中4个措哇合并为2个,存仁巴、赛巴、迥那、江如、南钦、德庆、南琼、果茫、嘎德、夏扎和顿巴等11措哇,称“朗如十一部”。西藏和平解放时,朗如仍为一个宗。1959年与其他部落合并,改为班戈县。
藏族部落名。位于西藏班戈县境内,北越扎加藏布河,南近巴木错湖,东北临安多县,呈南北长、东西窄之长条形,水草丰茂。最初居民仅数户,后纳木错湖畔牧民陆续迁入,遂形成一大部落,定名“朗如”,意为“来自纳木错朝湖畔之部落”,辖13个措哇(牧民牧放之组织单位),统由甲本管辖。噶厦政府在江龙置朗如宗,并将其中4个措哇合并为2个,存仁巴、赛巴、迥那、江如、南钦、德庆、南琼、果茫、嘎德、夏扎和顿巴等11措哇,称“朗如十一部”。西藏和平解放时,朗如仍为一个宗。1959年与其他部落合并,改为班戈县。
亦称圭田、职田或薪俸田。古时有印记的壮族土官所留的自营田。征调领地内的※“提陀”(平民)为其无偿耕作,产品全属土官所有。
见“才仁旺杰”(113页)。
藏传佛教寺庙。俗名圆亭子。位于今河北省承德市郊武烈河东。清乾隆三十一年(1766),为接待杜尔伯特部、哈萨克及布鲁特(今柯尔克孜族)各部至承德朝觐瞻礼而建。全寺分东、西两部分。西部依汉式寺庙建筑,由山
生长于青藏等高原的哺乳类反刍动物。又作髦牛等。藏语称“雅”,野生的为“仲”,为藏族所崇拜的图腾之一,历史传说甚多;已驯化的称“罗尔”,兼有宝贝、珍宝含意。是藏族畜牧业的主要牲畜品种。比一般黄牛体大健壮
旧时部分壮族婚俗。亦称火把婚。流行于广西凌云县城及其附近。平民婚娶,白天不能举行婚礼,必须等到深夜,方能点着火把将新娘送到新郎家举行婚礼。相传此俗起于岑氏土司统治时代,土官规定土民婚前要将新娘送到土官
参见“根保”(1811页)。
?-737渤海国第二世王。高王※大祚荣嫡子。先天二年(713),受唐封桂娄郡王。开元七年(719)三月,父死,继王位,始立年号仁安。是年八月,受唐封左骁卫大将军、渤海郡王、忽汗州都督(《册府元龟》卷9
见“善无畏”(2288页)。
西夏汉文钱币名。铸于夏桓宗天庆年间(1194—1205)。铜质。轮廓规正,字体精美,与辽年号钱异。
见“赫哲族”(24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