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大臣。其先为匈奴苗裔,后称鲜卑宇文氏。魏兖州刺史宇文金殿之子。少善骑射,膂力绝人,性矜严,颇涉经史。元修在藩邸时,就深受眷遇。及元修即位,拜閤内都督、城阳县公。时大丞相高欢擅权,元修每不自安,显和
景颇语音译,意为“官家之婿”。旧时云南德宏景颇族社会中对“百姓”等级娶“官种”等级之女为妻者之称谓。从前在景颇族“山官制”社会中,人们被划分为“官种”、“百姓”、“奴隶”3个等级,实行严格的等级内婚制
见“察哈尔萨雅克部”(2480页)。
书名。近人连横(1878—1936)撰。作者为台湾省人。1920—1921年分3册先后在台湾出版。1945年商务印书馆重排出版,分上、下两册。1983年商务印书馆修定后第二次印刷出版。全书分纪4,志2
地区名。位于今黑龙江省西南部。清宣统元年(1909)置,治所即今双城县。辖域东西240里,南北140里。东界黑龙江阿城县,西至新城府,南连榆树厅,北接滨江厅。古为肃慎地,汉、晋为扶余,北魏为勿吉,隋、
①元代女真的一支。一作斡者、吾者、斡拙,又称吾者野人。女真语,意为“野”;一说是满语“窝集”的同音异译,意为“大森林”或“深山老林”。分布在今黑龙江下游两岸深山密林里(一说还包括松花江下游两岸的山林地
土族语称“苏·哈达”,意为“附加聘礼”。汉语称“奶母钱”。旧时青海互助县土族婚俗。相传古时“苏·哈达”为1匹3岁马驹,拉之作为附加聘礼,故名。后乃以钱物代替。婚礼席间,先由执客代男方主人向红仁其(或译
甘肃省卓尼地区土族的自称。参见“土族”(63页)。
?—1425即“灵赞善王”。明代藏传佛教名僧。藏族。生于四川甘孜州灵藏地,故《明史》又称“灵藏僧”。永乐四年(1406),遣使贡于明,受封灌顶国师。次年,加封“赞善王”。其兄朵甘卫都指挥使剌兀监藏卒,
即《孙威敏征南录》(94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