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匾勐
清代云南西双版纳※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又作召匾勐。傣族。车里宣慰使※刀木铸子。康熙二十三年(1684)父卒,清廷委其为宣慰使,年方4岁,由母蝶宇摄政。年22岁始亲政。在职40年,雍正二年(1724)卒。
清代云南西双版纳※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又作召匾勐。傣族。车里宣慰使※刀木铸子。康熙二十三年(1684)父卒,清廷委其为宣慰使,年方4岁,由母蝶宇摄政。年22岁始亲政。在职40年,雍正二年(1724)卒。
唐代设于西域地区的羁縻机构。高宗龙朔元年(661),以乌拉揭国摩竭城(约位于今阿富汗格吉城地区)置。以其王为都督,职位世袭。隶安西都护府管辖。
见“革咂簇”(1603页)。
见“皮室军”(671页)。
见“契丹原字”和“契丹文字”(1565页)。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塔米尔、哈绥、齐老图三河河源。东接札牙班第达呼图克图界,西至清素珠克图诺们罕界,南邻素温都尔、北抵伊克沙巴尔山梁。有佐领4。会盟于齐齐尔里克盟。康熙四十五年(1706)和硕亲王
1911—1972朝鲜族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原名吴基涉,曾用吴永一、金道训、吴东元等别名。原籍朝鲜会宁郡八乙面,祖父于1905迁居俄国东双城子道别河村,1920年随家转徙至今吉林省延吉县智新乡胜利村。
明代乌思藏地名。在今西藏浪卡子境。洪武(1368—1398)初,明在其地置俺不罗卫,后升为俺不罗行都指挥使司。参见“俺不罗行都指挥使司”(1887页)。
清代宗室中和硕亲王之女所系之称。临婚时,亲王福晋所生之女封郡主,品级相当于郡王福晋,郡主额驸品级相当武职一品;侧福晋所生之女降二等封郡君,品级相当于贝子夫人,郡君额驸品级相当武职三品。封郡主、郡君者,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托河路协领公署”。因所统居民分布在托河一带而得名。康熙年间(1662—1722),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在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及分布地区,分
土族第一代阿土司。本为蒙古人,其后世逐渐融合于土族中。元为甘肃行省郎中。明洪武四年(1371)归附明朝,于本地驻牧听调。其孙阿吉功升百户,始以阿为姓,曾辖有“土舍”“土民”300余户,男女9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