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烈
见“萧斡”(1991页)。
见“萧斡”(1991页)。
爵名。清宗室中爵位之一。分一、二、三等。崇德元年(1636),始立此爵。时初创九等封爵。居末。顺治六年(1649),列爵十等,居九。十年(1653),列爵十二等,居十一。乾隆十三年(1748),终定封
见“耶律蒲鲁”(1322页)。
扎卡提税中的一种。19世纪60年代阿古柏占据南疆时,将每年征收一次的※扎卡提税(牧业税和商业税),改为每年征收两次,春季牧草回青、牲畜产羔时征收的称“青税”;秋季时征收的称“白税”。
宋代壮族地区古镇。领地不详。治所在今上思县南部。元改寨为州,属思明路。明改为土巡检司。清因之,属南宁府。为壮族聚居区。
古道名。秦并六国后,为把统治势力深入西南少数民族地区,令常頞主持开凿由四川盆地通向云贵高原的交通要道。此路北起今四川宜宾,经云南盐津、昭通,南抵曲靖。因山路险峻,路宽仅为五尺,故名。汉武帝时又派唐蒙率
西夏仁宗李仁孝墓号。地在今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以西约40公里的贺兰山东麓西夏皇陵内。
见“阿里万户”(1223页)。
蒙古语音译,又作“得秦”,意为“四十”。蒙古社会以户数为单位的基层组织。据《卫拉特法典》规定,是构成鄂拓克基层组织的民政单位,管理贡赋及婚姻等事务。通常为40户,但也有少者,仅10余户、20余户,多至
夏赫连昌年号。425—428年,凡4年。
蒙古族放牧的方式之一。是蒙汉合璧词,意为“移场放牧”,俗称“走场”。蒙古牧民由常年固定的牧场转移到其他牧场放牧,称“走敖特尔”。而固定牧场之间的移动不称走敖特尔。多在春、夏、秋三季进行,走场的主要原因